崔媽媽新聞稿2008年度大台北地區租金統計發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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崔媽媽基金會 (2009-04-04)

崔媽媽基金會

. 崔媽媽基金會公布2008年大台北地區租屋行情,租屋部主任馮麗芳表 示,2008年初開始,房市受大環境影響被預期是一片榮景,房租在當時 逐漸被哄抬,隨著經濟越來越不景氣,租金逐漸下降,一直到第三、四 季,就已經呈現負數跡象,在第三到第四季,以居住類別來看,台北市 下降了2.3%,北縣則下跌6.09%;獨立套房台北市跌幅5.59%,台北縣則 為6.15%,顯示租金價格跌跌跌。 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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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
崔媽媽基金會發表2008年大台北行政區捷運附近租金統計。

崔媽媽基金會公布2008年大台北地區租屋行情,租屋部主任馮麗芳表
示,2008年初開始,房市受大環境影響被預期是一片榮景,房租在當時
逐漸被哄抬,隨著經濟越來越不景氣,租金逐漸下降,一直到第三、四
季,就已經呈現負數跡象,在第三到第四季,以居住類別來看,台北市
下降了2.3%,北縣則下跌6.09%;獨立套房台北市跌幅5.59%,台北縣則
為6.15%,顯示租金價格跌跌跌。

並針對景氣差,房東遇欠租,房客退租等押金相關問題,作一提醒,涵
蓋:
房客篇押金未返還,租今仍要照付,不可認為以押金抵扣租金合法。
房東篇關於房客欠租的處理要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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▌▌崔媽媽新聞稿租屋▌▌2009-03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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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度大台北地區租金統計發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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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表一》2008年大台北市年度租金第三第四季比較表

2008年度大台北地區租金

分租 台北市 台北縣
第3季 5860.95 4852.52
第4季 5999.12 4732.94
138.17 -119.58
2.30% -2.53%

套房 台北市 台北縣
第3季 9527.76 7416.62
第4季 9253.82 7303.81
-273.94 -112.81
-2.96%-1.54%

獨套 台北市 台北縣
第3季13445.9910160.49
第4季12734.03 9571.85
-711.96-588.64
-5.59% -6.15%

住家 台北市 台北縣
第3季 21568.1415593.09
第4季 21083.6714698.34
-484.47-894.75
-2.30% -6.09%



■房客不見了,租屋市場,房東等蜂潮


崔媽媽基金會公布2008年大台北地區租屋行情,租屋部主任馮麗芳
表示,2008年初開始,房市受大環境影響被預期是一片榮景,房租在當
時逐漸被哄抬,隨著經濟越來越不景氣,租金逐漸下降,一直到第三、
四季,就已經呈現負數跡象,在第三到第四季,以居住類別來看,台北
市下降了2.3%,北縣則下跌6.09%;獨立套房台北市跌幅5.59%,台北縣
則為6.15%,顯示租金價格跌跌跌。

在2008年下半年行情,第三到第四季來看,兩季的行情來作為比
較,第三到第四季的租金下跌的幅度相當大,對照主計處資料,全省下
半年的失業率從3.95%一直往上攀升,到了2009年1月已達5.3%,在57萬
8千人個人口失業下,工作場所業務緊縮或歇業的浪潮,對房市的影響
有了具體的呈現,馮麗芳說,由於台北是一個都會區,就業人口相對較
多,所以往下掉的趨勢是相當明顯,整年度的租金雖然降幅不高,但是
對照下半年的最後兩季大幅下滑,可見得租金行情與下半年的失業潮的
關聯性。

馮麗芳說,因為這波租金行情下跌的趨勢,有不少房東主動打電話
來降價,有些從2萬5元降到2萬,整體反應,約為一至兩成左右下跌,
住家部分,房東因為待租期拉長,還以為租屋單位沒有幫他刊登。

新莊有個房東陳太太一直以來就以30坪1萬5千左右的租金出租,如
今直接降成1萬元,陳太太表示兩個月來,完全沒有人打電話。



■獨立套房與分租套房租金差不多


就連中和都出現1萬左右的住家,獨立套房也是跟分租套房租金差
不多,也就是現在以分租套房的價位就可以租到獨立套房,在中和地
區,兩年前景安捷運站附近,有大潤發商場,一間獨套大概要1萬左
右,如今7千元就可以租的到;大安區原來要價1萬5千元的獨套,也成
了1萬出頭就可承租,而板橋地區的居住型態則逐漸從大坪數的住家轉
為小坪數的獨立套房,也因此新建案推出的獨立套房租金起伏不大,但
是議價空間變大,17坪獨套16800元,以兩年簽長約下殺到13000元,還
含管理費,甚至中和有房東直接開出4800元就可以租到8坪的獨立套
房,加上管理費每月400元,一個月只要5200元。

房客陳小姐指出,他原來是租在台北市景美每月1萬8千元租金,三
十多坪四樓住家,內隔五個房間,現在以34坪1萬元在台北縣中和景平
路大賣場隔壁租到,生活機能相當好,陳小姐說,這一個月就差8千元
的支出,一年就可省下將近10萬元,即使搬家費用都計算進去,還是相
當划得來。



■房東等蜂潮


崔媽媽基金會表示,2008與2007年最大的差別在於租金的降幅是很
大的,不需要太多遊說,房東就會願意降租,即使如此低價,房子還未
必租的出去。一般待租期間也從一個月拉到三個月,有的放了半年一
年,有些連電話詢問都沒有,房東都質疑起沒有人租房子嗎?整個租屋
市場,就像是吹起一股房東等蜂期。

以目前不景氣的情況下薪水都下降,租金高的房子,相對就較難出
租,有房東反應,一些房客因為失業就回南部鄉下去了,所以即使租金
下降,仍舊找不到房客的房東比比皆是,以目前狀況推論,雅房已經不
在主流市場裡了,套房(含獨立套房)與住家會成為租屋的主流,因為
新推出的屋件,多半是以獨立套房為規劃,隱私性、品質與機能性都被
涵蓋,因此較符合現在的房客需求。



■投資客,不要認為在學校週邊當包租公(婆)就是保障。


馮麗芳說,在學區部分,提醒房東,不要認為在學區就是安全,除
了少子化現象外,目前許多私立學校已經開始興建宿舍了,台灣大學與
太子建設的學生宿舍BOT案已經完成,提供了三千五百多床位,政大的
宿舍改建也已經陸續完成,而台中地區的私立大學可能有興建宿舍的計
畫,已經讓周遭的房東開始擔心租屋供過於求的現象,而在北投的台北
市立體育大學,由於當初規劃校區並未將宿舍規劃一併處理,雖然有住
宿的需求,但由於天母地處高價位地段,未必合適投資客進場,既有的
市場,如果已經是飽和與供需平衡的狀態,接下來學校招生若不理想,
學生人數可能還會遞減,市場餘屋如果一直再釋放出來,那民眾進場就
需要多加考慮,馮麗芳提醒投資客,現階段在學校週邊投資必須審慎評
估。



■景氣差,房東遇欠租,房客退租等押金


崔媽媽基金會租屋法務部門調查指出,光在2008年12月就接獲高達
30件關於房客詢問退押金的案件,1月15天內,就有22件關於押金反還
的案件,近一個月內,一天法律服務量,五件中欠租就有三件,在押金
返還部分,名列租屋案件投訴第二位,有16%;欠租有9%,排名第三。
(終止租約為第一位27%佔比)



■房東篇關於房客欠租的處理要件


崔媽媽基金會表示,房東賈小姐在房客繳納不出當期租金時,即好
言與房客協商,並請房客評量自己能否承租現在的房租,如果不能賈小
姐也不勉強房客繼續承租至租約期滿,僅要房客於一個月內搬家,賈小
姐願意退還房客全額的押金,不扣違約金,房客也於當月找到較便宜的
房屋,並隨即搬出,賈小姐才得以將損失降到最低;而不同於賈小姐的
林姓房東,則因未在房客繳不出租金適時提醒搬遷事項,導致房客未繳
納租金四個月後提起訴訟,並於三個月後結束訴訟提出強制執行之請
求,前後共花了近七個月才將房客順利『請』出房屋。

所以如果房客一有欠租行為,房東應先口頭催繳,如果房客還是不
繳租金,超過兩個月以上,就可以先發存證信函明定一定期限內給付
(通常為收到文5日內),存證信函內容應該包括租屋物件的地址、租
賃期限、租金金額、支付方式,最後就是房客的積欠總額,包含租金與
其他費用。若房客依然無動於衷,沒有任何回應及解決此事的誠意,建
議可至鄉鎮市公所申訴調解。若調解不成,則寄發第二次存證信函,載
明依民法第440條請求終止租約,如果房客仍置之不理,房東可拿著鄉
鎮市公所的調解不成立證明書,至法院訟訴輔導科,說明情事,訟訴輔
導科的輔導人員將會協助民眾如何進行訴訟。

但若存證信函履遭退回或一直無人招領,即可以退回之存證信函作
為證據,向房客戶籍所在地法院,聲請公示送達,公示送達之聲請,經
法院裁定後,並應依照法院通知,將公示送達內容全文「刊登」新聞
紙,再將該內容之新聞紙「陳報」法院存查,完成了這個程序,待登報
後20天,法院會發給最後的「確定公文」後,公示送達始屬完成,即已
判定房客己收到存證信函內之通知,屆時再進行返還租賃物之訴訟,法
律之程序,不可謂不繁複,故再次提醒房東及房客簽約時,請謹慎驗明
證件並確實留下雙方詳細資料。

提醒房東,在訴訟期間內,因尚未合法終止租約,故請房東不要擅
自進入租屋將東西清空或換鎖、斷水電,否則恐涉及刑法306條無故侵
入住居罪,且房客可請求依民事求償相關損害賠償。



■房客篇押金未返還,租今仍要照付,不可認為以押金抵扣租金合法


許多房客遇到租約期滿,無法續租,房東不退押金,有些房客,認
為自己租期滿了,房東可能不肯退押金,就覺得可以不用繳租,讓房東
就扣押金就好了,李姓房客就認為自己再二個月即租約期滿,所以有二
個月的房租不用繳納,讓房東自行自押金扣抵即可,但不知法律上之效
力,來電崔媽媽詢問,經崔媽媽告知法律上之觀念,不可隨意以押金抵
扣租金,才未造成與房東間之糾紛。

其實在法律上押金與租金則分屬二個不同的契約行為,租賃契約中
之租金,是用以支付租賃物之使用、收益;而押金則是用以擔保房客租
金的給付、房客對房子所造成損害的賠償,以及在租約期滿時房客按時
返還房子,所以在法律上為避免房客損害房屋,造成房東求償無門,故
押金除經房東同意抵扣租金,否則不得以押金抵扣租金,房客有此觀
念,才能減少與房東押金充抵之糾紛。

而有些房客遇到租約期滿要搬走時,房東說等水電費單來算清以
後,才會把押金退還,這是合理的嗎?

因為租屋到期時有許多費用會是無法立即結清的,如:水電費、瓦
斯費、電話費、或是租賃期間所造成的損壞賠償等等,因此房東要求保
留部份的押金來做扣抵是合理的;不過,建議雙方儘量估算合理的價格
以做扣抵,餘款應先返還,屆時房東再以收據或單據來和房客結算,才
能避免一些紛爭。

若房東為無故扣房客的押金未返還,房客可以直接寄發存證信函告
知房東,請其返還押金,否則恐涉及民法179條不當得利,日後將循法
律途徑索回。但要循法律途徑,頗為曠日費時,房客亦可先至當地鄉鎮
市公所聲請調解,若調解不成立,再寄發存證信函。若房東仍不出面協
調,房客可至法院訴訟輔導科,詢問該如何提起訴訟。不過崔媽媽仍舊
建議民眾,儘量以協商為主,勿傷彼此和氣。

因應經濟不景氣的時代,房東可以在此時多觀察房客繳租的狀況,
發現有欠租狀態可以提早與房客溝通房客的實際情況,而如果不願意降
低租金的房東,在此刻也要善盡責任,像是房屋的粉刷或是屋內使用物
件損毀也要盡快整修,以避免房客因為外面租屋選擇增多,而不願意繼
續承租。


相關大台北地區租金行情與捷運行情,因檔案過大,請打開附件參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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